马可六(7~13节) 7 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,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出去,也赐给他们权柄,制伏污鬼;8并且嘱咐他们:行路的时候不要带食物和口袋,腰袋里也不要带钱,除了手杖以外,甚麽都不要带;9只要穿鞋,也不要穿两件挂子,10又对他们说:你们无论到何处,进了人的家,就住在那里,直到离开那地方。11何处的人不接待你们,不听你们,你们离开那里的时候,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,对他们作见证。12门徒就出去传道,叫人悔改,13又赶出许多的鬼,用油抹了许多病人,治好他们。
耶稣选召了十二门徒到现在已经有一段的时候了。这是马可第一次记载耶稣正式差遣他们出去的事。马太和路加也有类似的记载,但在内容方面却有显著的不同处。
马可已在三15提过耶稣给门徒权柄赶鬼的事。现在可说是他们真正实习的时候了。除了赶鬼之外,他们的使命还包括传道和治病(六12)。这实际上是很全面地参与耶稣的工作。
两个两个的出去 这种习惯在犹太人当中似乎是很普遍的。马可也记载了另外两次耶稣“打发两个门徒”出去的事(十一1,十四13)。
耶稣在这里给门徒这么详细的嘱咐,实际上是为了加强他们使命中的迫切感。有重大使命在身的人,应该把衣食住行这些事物置之度外,才能专心地去完成使命。耶稣自己开始宣告 神国来临的时候,也是带着这样的迫切感出去的(一15)。
进入人的家就住在那里,直到离开那地方 这一句嘱咐的话是有它的背景的。犹太人出远门的时候,住在别人的家是常有的事。正如其它东方人的风俗一样,犹太人常以接待远方来的人为美德。因此,门徒出去将会在各处被人接待,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。然而,耶稣要他们遵守一个原则,那就是为了接纳主人的善意以及避免尴尬的事发生,门徒礼当不要在同一个地方随意更换住宿的人家。
门徒是福音的使者。人对他们的反应,消极和积极的都会有的,正如众人对耶稣的反应一样。所谓不接待你们的,就是指拒绝福音的人。对这些人门徒就要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,对他们作见证。犹太人出远门回来,特别是从外邦人的地方回来的时候,习惯上都要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以表清洁。然而门徒在这里所表示的动作,主要是为了见证的缘故;意思就是说,他们既然已经把福音向人传开,那些拒绝福音的就应当自己承担这个重大的责任。这一个在 神和人面前作的见证,很具体的说明了传福音者以及听福音者都有很大的责任。
门徒就出去传道,叫人悔改 传道和悔改从旧约先知的时代开始便分不开了。悔改的要求在施洗约翰和耶稣的宣道工作上是很强的。这一点也在初期教会的宣道中清楚地反映出来。悔改的要求常带着很强的末世意义。因为这行动表示人已经进入了 神国的时代。见证这是 神施行大能拯救以及以公义审判世界的日子。门徒赶鬼的权柄已经提过了。马可在此记载门徒治病的事倒是第一次。
这一段有关耶稣差遣十二门徒的记载与十二门徒的选召是分不开的。倘若耶稣选召十二门徒是一个历史的事实,他们被差遣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。因为十二门徒的选召主要是为了见证 神国的具体来临以及建立。耶稣因此差遣他们出去参与他自己的使命。十二门徒在宣道工作上的参与,也可说是一个过渡时期或是预备性质的活动。因为当耶稣在世上完成了他的工作以后,这些门徒就是继承他使命的中坚分子。